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,希望大家不要輕信「失言類」的新聞。
「不管是公眾人物還是被迫成為公眾人物的一般人,只要失言,就會釀起軒然大波。但絕大多數這些失言是被斷章取義的,因為媒體需要創造話題,另一個客觀因素則是台灣人普遍不太懂得對外發言跟應付媒體,所以講錯話的機率也特別高,但通常有口無心。這樣的新聞不值得投以太高關注。」
這類新聞實在佔太高的比例了,如果太關注,甚至回應,會浪費自己很多時間,在美國自由派媒體狂追川普失言好幾個月之後,紐約時報等媒體才開始自我檢討,是否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,以及成為失言者的傳聲筒。
但我也並不認為失言就是可以被接受的,或是不用追究的,特別是舉足輕重的政治人物。我認為有意識的媒體察覺某些特別喜歡利用「失言」來利用媒體的人之後,該主動跳出互相利用的循環,用別的方式來記錄跟檢討這些失言。現在的失言類新聞那麼多,只能說是魚幫水、水幫魚的結果。而我們那麼熱切地盼望失言,好撻伐/嘲諷/辯護一番,不也像隻想翻雲覆雨的小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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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《為什麼我們要懂公眾語言?》一書有感。
https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185/article/2389